台灣投資詐騙案回顧-鴻遠案

許多人聽過國外著名的龐式詐騙案-馬多夫案,其騙局長達20年,最終於2008年金融海嘯時被戳破,該案牽扯了台幣2兆左右的資金並且高達3.7萬名投資人被坑殺。台灣在1981至1990年也有一起震驚台灣人的經濟犯罪案-鴻遠案,其涉及了940億台幣的資金並且使16萬位台灣投資人血本無歸。

事件經過

1981年,沈長聲、劉鐵球以及於勇明等人以投資公司名義成立鴻源機構,提供誘人高額利率吸納民間游資,其控管的資金高達新台幣1000億元。

當時的台灣社會,合法投資的產品並不多,而鴻源機構提供每月4%的利息。每月4%的利息有多高呢?假若1個投資人投資100萬元,則他每月可以得到4萬元的利息,一年下來將可以獲得48萬元的利息,等同投資人只要兩年多一點點的時間,就可以回本。

很快的,鴻遠機構就成為了當時社會大眾眼中的「金雞母」,其投資人以退與軍人以及公教人員居多。

1989年6月30日,立法院修正「銀行法」,檢調單位開始強力查緝地下投資公司,短短3星期內鴻源機構面臨4次的擠兌,支付新臺幣200億元現金。

1990年時,鴻源機溝先是調降了承諾利息至1.4%,隨後突然倒閉,徒留新臺幣900億的負債以及債權人16萬人求償無門。最終,處份完鴻源的資產後,只拿回新臺幣40億元,難以賠償民眾的損失。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操縱人心

鴻源機構提出每月4%的利息收入,儼然是非常高的投資報酬率,不免讓人聯想是否為詐騙案。而鴻源案可以在經過多年後才被發現是一場龐式詐騙,關鍵在於他們善於操弄人心。

不只在初期時,如實發放利息,讓投資人以為,未來每一個月真的都可以拿到4%的利息收入,更將事業版圖拓展至證券業、百貨業。

以上的種種就是為了給一般民眾營造出鴻源機構是一家蒸蒸日上,未來前景看好的事業集團,讓投資人放下戒心,把錢投入。鴻源利用了大眾想要快速致富的心理,並且持續營造公司穩健經營的假象,讓這場騙局可以持續多年。

Too Good To Be True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台灣光是第一季就發生超過3,704件詐騙案,其中又以假投資詐騙最為嚴重,總損失金額將近3億元。民眾想快速致富心態以及不擅於過濾假消息的弱點都成為了這些詐騙集團最好的切入點。往往詐騙集團會提供一個好的不像真的投資機會,並且強調高報酬率零風險,吸引對於投資風險不甚了解的人。

橡樹資本的霍華德•馬克斯曾說過:「當事情”好到不像真的”,通常就不是真的。」

當下次有人在耳邊輕說:嘿!我這邊有個投資機會很棒,保證你的資產下個月就可以翻倍。這時候應該就必須有所警覺,這樣的投資多半是詐欺。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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