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務基金每年要提投資規劃與效益報告:委員會怎麼準備

每年秋天,國立大學的投資管理小組會開始忙一件事:下一年度的投資規劃。隔年春天,又要把上一年的投資效益寫進績效報告書。

兩份文件都要經管理委員會、校務會議,報教育部備查,最後放上學校網頁,任何人都看得到。負責的同仁常問的是:法規到底要求寫什麼?寫到什麼程度才夠?

這篇整理法規要求與一年的時程,再談兩份文件該寫哪些內容。準備得好,它們就是委員會一年的投資紀錄;準備得倉促,就只是一份應付備查的報表。

法規要求什麼

國立大學要投資,得先提出年度投資規劃,經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投資效益要寫進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每年 6 月 30 日前報教育部備查,並公告在學校網頁。

表 1 校務基金投資相關的法規要求

項目 規定 法源
投資前 提出年度投資規劃,經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投資 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 10 條
投資管理小組 學校應設置,負責擬訂年度投資規劃、執行評量與決策,定期向管理委員會報告效益;成員產生方式與資格由各校自訂 同上
隨時注意效益 小組應隨時注意投資效益,必要時修正投資規劃,經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執行 管理及監督辦法第 13 條
投資額度 投資與校務相關企業及其他收益性投資,合計不得超過可用資金與長期投資合計數的 50% 辦法第 14 條
財務規劃報告書 管理委員會審議、校務會議通過,前一年度 12 月 31 日前報教育部備查;含財務預測(未來三年資金來源、用途與可用資金變化)與風險評估 辦法第 25 條;條例第 10 條(投資規劃納入)
績效報告書 載明績效目標達成情形(包括投資效益)、財務變化、檢討與改進;6 月 30 日前報教育部備查 辦法第 26 條
公告 兩份報告書備查後一個月內,登載於學校網頁校務基金公開專區 辦法第 27 條
季報 每季公告可用資金變化與支出用途(前三季於季後一個月內,第四季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 辦法第 28 條

資料來源: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1];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2]。

從條文看,法規管的是程序:誰擬、誰審、何時報、何時公開。至於規劃要寫多細、效益怎麼算,法規留給各校自己決定。兩份文件的品質,也就在這裡拉開差距。

一年的時程

表 2 投資規劃與效益報告的年度時程

時間 要完成的事
年中至秋季 投資管理小組檢討當年投資,草擬下一年度投資規劃
12 月 31 日前 財務規劃報告書(含投資規劃)經管理委員會與校務會議,報教育部備查
每季 小組檢視投資效益,必要時修正規劃;學校公告季報
次年上半年 整理前一年度投資效益,寫進績效報告書
6 月 30 日前 績效報告書經管理委員會與校務會議,報教育部備查
備查後一個月內 兩份報告書公告於校務基金公開專區
校務基金投資文件年度時程圖:橫軸為 1 至 12 月,標出 6/30 績效報告書、12/31 財務規劃報告書兩個截止日,以及每季檢視與季報公告

要注意的是兩條線會重疊。上半年在寫去年的效益,下半年在擬明年的規劃,中間每一季還要檢視。所以效益報告裡的「檢討與改進」,可以直接當成下一年度規劃的輸入,而不是兩份各寫各的。

投資規劃該寫什麼

法規只要求「年度投資規劃」,沒有規定格式。一份讓委員會看得懂、之後也能檢討的投資規劃,通常包括下表五項。

表 3 年度投資規劃的內容

項目 要寫什麼 之後怎麼用
投資目的與目標 這筆可投資資金要支應什麼,報酬目標是多少(例如通膨加幾個百分點,或對應未來的支出需求) 效益報告的比較基準
可用資金與流動性 未來一年要動用多少,哪些資金可以長期投資 對照財務規劃報告書的財務預測
資產配置與區間 各類資產的目標比重與可容許的範圍,以及法規的額度上限 每季檢視時看偏離
風險說明 可能的最大跌幅、匯率與利率風險,以及小組可以接受的程度 市場大跌時,判斷是否需要修正規劃
檢討方式 多久檢視一次、偏離時怎麼處理、什麼情況要修正規劃並提請審議 辦法第 13 條「必要時修正」的依據

這些項目,其實就是一份投資政策書的核心。學校若已經有投資管理要點,可以把年度投資規劃寫成「投資政策書的年度更新」,每年只改有變化的部分。投資政策書的完整項目見《投資政策書是什麼:機構該寫進哪些項目》。

投資效益該怎麼呈現

績效報告書裡的投資效益,常見的問題是只寫一個報酬率。只看一個數字,委員會無法判斷今年的好壞是因為市場、因為配置,還是因為執行。

表 4 投資效益的兩種寫法

面向 只寫報酬率 比較完整的寫法
期間 當年度一個數字 當年、三年、五年與成立以來
比較對象 無,或只和定存比 和投資規劃的目標比、和合適的市場基準比
和校務的關係 不提 投資收益支應了多少獎學金、研究或營運支出,可用資金如何變化
檢討 一句「持續審慎操作」 和規劃不同的地方、原因,以及下一年度的調整

右欄的四項,正好對應辦法第 26 條要求的「績效目標達成情形、財務變化、檢討與改進」。寫得完整,效益報告就不只是備查文件,也是下一位小組成員接手時用得上的交接資料。

投資管理小組要不要找外部顧問

法規讓各校自訂小組成員,多數學校由校長遴聘校內外具投資理財專業的人士組成,例如清華大學訂為 5 至 9 人,也有學校明訂可以聘請校外專家擔任顧問[3]。

小組成員多半是兼任,平時有教學與行政工作。每季檢視、隨時注意效益、必要時修正規劃,這些事累積起來,是一份不小的固定工作量。所以有些學校會考慮在小組之外引進外部投資顧問,由顧問準備分析與建議,小組專心做判斷。

引進顧問時,要先把分工寫清楚。

決定權留在小組與管理委員會。顧問的建議要經小組評量、管理委員會審議,法規的程序不因有顧問而改變。

資金留在學校帳戶。純顧問服務下,顧問不保管、也不經手學校的資金。這一點可以寫進契約,作為顧問的書面承諾。

建議不受商品影響。小組可以請顧問書面說明兩件事:是否發行或銷售自家商品,報酬是否只來自學校付的顧問費、有沒有商品的通路佣金或退佣。以阿爾發投顧為例,共同創辦人楊琇惠 2026 年對媒體說明,公司不發行自有金融商品、不經手客戶資金,藉此維持投資顧問角色的獨立與客觀[4]。顧問的建議不牽涉自家商品,小組評量時就只需要看建議本身合不合投資規劃。

報告對準法定文件。顧問的季報與年報,可以直接對應投資規劃的五個項目與績效報告書的四個面向,小組整理報告書時就不必重做一次。

怎麼比較與挑選顧問,見《怎麼選委外投資顧問:機構評估的六個面向》。

每年 12 月與 6 月這兩個截止日不會變,變的是委員會手上的資料夠不夠回答「為什麼這樣投資、結果如何」。想了解委外投資長怎麼和校務基金投資管理小組分工,可以從《OCIO 是什麼:台灣機構法人委外投資指南》開始。

常見問題

投資管理小組要多少人?

法規授權各校自訂。各校要點多半由校長遴聘校內外具投資理財專業的人士組成,例如清華大學訂為 5 至 9 人,也有學校明訂可以聘請校外專家擔任顧問。

年度中市場變化很大,投資規劃可以改嗎?

可以。辦法第 13 條要求小組隨時注意投資效益,必要時修正投資規劃,但修正內容要經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才能執行。

請了外部顧問,學校的責任會轉給顧問嗎?

不會。投資規劃仍由投資管理小組擬訂、管理委員會審議,報告書也由學校報部備查;顧問提供的是分析與建議,責任分工要在契約裡寫清楚。

私立學校也適用嗎?

本文的條文是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的規定。私立學校依私立學校法與教育部相關規定辦理,但年度規劃、效益檢討與資訊公開的做法同樣適用。

本文屬於《OCIO 是什麼:台灣機構法人委外投資指南》。

參考文獻

  • [1]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全國法規資料庫。
  • [2]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2021年5月19日修正)。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30026
  • [3] 國立清華大學(無日期)。國立清華大學投資管理小組設置要點。
  • [4] 林宥庭(2026年9月11日)。台灣鋼聯攜手阿爾發投顧 讓AI理財走進企業福利。工商時報。https://www.ctee.com.tw/news/20260911701249-43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