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26 年 10 月

財團法人基金會的資金怎麼運用:法規限制與投資規劃

財團法人法第 19 條規定基金會財產可存放金融機構、購買公債與票券、有擔保公司債與國內固定收益型基金;股票以財產總額 5% 為限,單一公司持股不得逾其資本額 5%,其他投資的項目與額度由主管機關訂定。本文整理法規要求、試算、一年的報送時程、資產保管與外部顧問的分工,以及投資規劃該寫哪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