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就是公務員的退休金嗎?
薪資單上那一欄「公保費」,一個月到底扣了多少?
退休的時候,公保是一次領一筆,還是每個月領?
公教人員保險(Government Employees and School Staff Insurance,簡稱公保)是一份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退休時的「養老給付」只是它六項給付中的一項;而且大多數現職公務員和公立學校老師,退休時從公保拿到的是一筆一次給付,按月入帳的那筆錢,是另一套制度「退撫」發的。
我以前也是公務員,我很喜歡用一個比喻來看這份工作:公務員像一張長天期債券(Long-duration Bond),每個月的薪水是固定入帳的票息(Coupon),波動小、時間拉得很長。
公保,就是這張債券條款裡的一部分:每個月扣的保費是成本,退休時的養老給付是最後那段償付,只是有的人拿到的是到期一次還本,有的人拿到的是每個月分期付款。
會在這個時間點查公保的,通常是幾種人:剛考上公職、在薪資單上第一次看到「公保費」的新人;在私立學校教了二、三十年,人事室問「年金還是一次領」的老師;準備離開公職轉到民間,擔心年資會不會歸零的人;還有今年 6 月看到「公保年金調高 6.46%」新聞,想知道自己有沒有份的退休族。
這幾種人能領什麼、怎麼領都不一樣,差別在於你是哪一種身分、什麼時候開始投保,條款讀清楚了,各自的數字就算得出來。
公保保的是誰?台灣銀行和公保是什麼關係
公保全名是「公教人員保險」,依《公教人員保險法》辦理,這部法律在 1958 年(民國 47 年 1 月)制定,當時叫《公務人員保險法》,1999 年才改成現在的名稱,最近一次修正是 2024 年 1 月 3 日(《公教人員保險法》法規沿革)[1]。
要參加公保的人,依第 2 條有三類:法定機關編制內的有給專任人員、公立學校編制內的有給專任教職員,以及符合條件的私立學校有給專任教職員。
只要符合資格就一律要加保,不能選擇不保(第 6 條);臨時人員、兼任人員不在其中,私校老師是否在保,以學校人事室的加保紀錄為準。
公保的主管機關是銓敘部,承保機關是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所以常有人問「台銀是公保嗎?」,台銀是辦理單位,負責加退保、收保費、審核和發放給付,規則由法律和銓敘部訂。
2007 年以前這項業務由中央信託局承辦[2],中央信託局併入台灣銀行後才轉到台銀(年輕一點的公務員可能沒聽過這個名字)。
還有一點常被問到:公保不含看病,保險範圍只有失能、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育嬰留職停薪六項(第 3 條),醫療由全民健保負責;公保被保險人也不能同時參加勞保、軍保、農保或國保(第 6 條)。
公保一個月扣多少?先看保俸,再看你屬於哪一種費率
公保的保費算法是:
保險俸(薪)額 × 保險費率 × 自付比例
「保險俸(薪)額」(簡稱保俸)是本俸或年功俸,不含專業加給、主管加給這類加給(第 8 條),薪資單上「本俸」那一欄的數字大致就是你的保俸,上限是部長級月俸額。
自付比例是 35%,公務員和公立學校教職員其餘 65% 由政府補助;私立學校教職員的 65% 由政府和學校各出 32.5%(第 9 條)。
費率比較複雜,法律只規定費率在 7% 到 18% 之間、至少每三年精算一次(第 8 條),實際費率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核定,依退休時能怎麼領養老給付分成五種,2025 年 1 月 1 日起的費率如下:
| 費率類別 | 適用對象 | 費率 | 保俸 40,000 元時每月自付(試算) |
|---|---|---|---|
| 非年金 D | 不適用養老年金規定者(多數現職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 | 7.22% | 1,011 元 |
| 基本年金 K | 具 2023 年 6 月 30 日以前公保年資,養老年金最高採計 35 年 | 8.89% | 1,245 元 |
| 基本年金 L | 沒有 2023 年 6 月 30 日以前公保年資,最高採計 40 年 | 10.32% | 1,445 元 |
| 全額年金 A | 參加公教人員退撫儲金,且具 2023 年 6 月 30 日以前公保年資 | 15.64% | 2,190 元 |
| 全額年金 F | 參加公教人員退撫儲金,且沒有 2023 年 6 月 30 日以前公保年資 | 16.33% | 2,286 元 |
資料來源: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3];銓敘部[4],非年金費率由 7.83% 調為 7.22%、基本年金 35 年由 10.16% 調為 8.89%,其餘三類未調整。
試算:作者依參考文獻所列法規計算,數值為假設情境。
試算照台銀公布的核算方式[3]:保俸 × 費率先四捨五入得到全月保費,再乘 35% 四捨五入得到自付額。
以保俸 40,000 元、非年金 D 費率為例:
- 全月保費:40,000 × 7.22% = 2,888 元
- 自付:2,888 × 35% ≈ 1,011 元
- 政府補助:2,888 − 1,011 = 1,877 元
五種費率的差別在退休時能不能按月領年金、年金能算到多少,能領的越多,每個月繳的保費就越高。

資料來源: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3];銓敘部[4];作者依費率試算,保俸為假設情境。
私校老師多半屬於 K 或 L,2023 年 7 月以後初任、參加退撫儲金的公教人員屬於 F(所以同樣的本俸,私校老師扣的公保費會比公立學校老師多一些),你屬於哪一類,看薪資單上的公保費除以本俸就能反推,或直接問人事室。
公保有哪些給付?一張表看月數
公保的現金給付都用「幾個月的保俸」來算,用哪一段期間的保俸平均依給付項目不同(第 12 條):養老和死亡給付,用事故發生當月往前 10 年的平均保俸;失能、生育、眷屬喪葬,用往前 6 個月的平均。
| 給付 | 條件 | 給付月數 | 條號 |
|---|---|---|---|
| 失能給付 | 因公失能 | 全失能 36、半失能 18、部分失能 8 個月 | 第 13 條 |
| 疾病或意外失能 | 全失能 30、半失能 15、部分失能 6 個月 | 第 13 條 | |
| 養老給付 | 依法退休、資遣,或繳費滿 15 年且 55 歲離職退保 | 一次給付每年 1.2 個月,最高 42 個月;或養老年金 | 第 16 條 |
| 死亡給付 | 因公死亡 | 繳費未滿 20 年 36 個月,滿 20 年 48 個月 | 第 27 條 |
| 病故或意外死亡 | 未滿 20 年 30 個月;20~30 年 36 個月;30~35 年 42 個月;35 年以上 48 個月 | 第 27 條 | |
| 眷屬喪葬津貼 | 父母、配偶死亡 | 3 個月 | 第 34 條 |
| 子女死亡 | 12 歲以上未滿 25 歲 2 個月;未滿 12 歲 1 個月 | 第 34 條 | |
| 生育給付 | 分娩或早產 | 2 個月,雙胞胎以上按比例增給 | 第 36 條 |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加保滿 1 年、養育 3 歲以下子女並繼續加保 | 每月為前 6 個月平均保俸的 60%,最長 6 個月 | 第 12、35 條 |
資料來源:《公教人員保險法》(法規資料截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
死亡給付的遺屬如果符合條件,可以選擇改領遺屬年金(第 27 條);生育給付若同時符合其他社會保險的生育給付,只能擇一(第 36 條)。
退休時公保能領多少?先算一次養老給付
養老給付是多數人查公保的真正原因。
它有兩種領法,一次給付和養老年金,大部分現職公務員和公立學校老師只會用到一次給付,因為有月退休金的人,公保年金的規定到現在還沒適用(第 48 條)。
一次給付的算法是:
一次養老給付 = 前 10 年平均保俸 × 保險年資 × 1.2 個月 上限 42 個月;有辦理優惠存款的人上限 36 個月(第 16 條)
試算一:公務員甲,保險年資 25 年,前 10 年平均保俸假設為 42,000 元:
- 給付月數:25 × 1.2 = 30 個月,未超過上限
- 一次養老給付:42,000 × 30 = 1,260,000 元
試算二:公務員乙,保險年資 38 年,平均保俸假設 50,000 元:
- 給付月數:38 × 1.2 = 45.6 個月,超過上限,以 42 個月計
- 一次養老給付:50,000 × 42 = 2,100,000 元;若有辦理優惠存款,上限 36 個月,50,000 × 36 = 1,800,000 元
試算:作者依參考文獻所列法規計算,數值為假設情境。
乙的例子說明一件事:一次給付做到 35 年就到頂(35 × 1.2 = 42 個月),之後多繳的年資不會讓養老給付變多。

資料來源:《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6 條[1];作者依法規試算,保俸與年資為假設情境。
年資跨越 2014 年 6 月 1 日修法前後的人,修法前的年資最多算 36 個月,修法後的年資每年再加 1.2 個月,合併最多 42 個月(第 16 條)。
看完規定,還是不確定自己的退休金夠不夠用?
誰能領公保年金?條件、給付率與試算
公保年金(法律名稱是「養老年金給付」)是 2014 年 6 月 1 日修法後才有的,要領年金,先要符合養老給付的基本條件,再符合其中一項年齡與年資:繳費滿 15 年且年滿 65 歲、滿 20 年且年滿 60 歲,或滿 30 年且年滿 55 歲(第 16 條第 3 項)。
年資滿 15 年但年齡還沒到,可以提前最多 5 年請領,每提前一年減給 4%,最多減 20%(5 × 4% = 20%);也可以選擇延後到符合年齡再領(第 18 條)。
年金的算法:
每月養老年金 = 前 10 年平均保俸 × 保險年資 × 年金給付率
年金給付率每一年在 0.75%(基本年金率)到 1.3%(上限年金率)之間,年資最多採計 35 年,總給付率最高 35 × 1.3% = 45.5%;2023 年 7 月 1 日以後才初次加保的人,最多採計 40 年,總給付率最高 40 × 1.3% = 52%(第 16 條)。
給付率落在哪裡,要看第 17 條的「退休年金給與上限」:每月退休給與加上公保年金,不能超過最後在職保俸兩倍的一定比例,這個比例是年資 15 年以內每年 2%,第 16 年起每年 2.5%,最高 80%。
私校的退撫儲金這類一次領的退休金,也要按平均餘命攤成每月金額算進去。
在這個上限之內,給付率最高到 1.3%;算出來低於 0.75% 的,仍以 0.75% 計(第 19 條)。
試算三:私立學校老師丙,60 歲退休,保險年資 30 年,前 10 年平均保俸假設 50,000 元,最後在職保俸 53,000 元:
- 年金上限(給付率 1.3%):50,000 × 30 × 1.3% = 19,500 元/月
- 其中基本年金(0.75%):50,000 × 30 × 0.75% = 11,250 元,由台銀發給
- 超過基本年金的 19,500 − 11,250 = 8,250 元稱為「超額年金」,私校由政府和學校各負擔一半(第 20 條)
- 檢查上限:53,000 × 2 ×(15 × 2% + 15 × 2.5%)= 106,000 × 67.5% = 71,550 元,只要丙的退撫儲金攤提後每月不超過 71,550 − 19,500 = 52,050 元,給付率就能用到 1.3%
試算四:2024 年初任、參加個人專戶制的公務員戊,假設做滿 40 年,前 10 年平均保俸 60,000 元:
- 每月養老年金最高:60,000 × 40 × 1.3% = 31,200 元(總給付率 52%)
試算:作者依參考文獻所列法規計算,數值為假設情境。
年金還有一個一次給付沒有的特性,會隨物價調整,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達正負 5% 時,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另定調整比率(第 31 條)。
最近一次是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告[5],2015、2016、2017、2021 這四個年度(民國 105~107、111 年度)開始領年金的人,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調高 6.46%[6]。
公保年金和月退休金可以一起領嗎?
這是最多人誤會的地方。
看條文,好像可以:第 16 條第 4 項規定,支領由政府負最後財務責任的月退休金的人,年金按基本年金率 0.75% 計給,而且月退加上年金不得超過上限,超過就要調降年金或改領一次給付。
不過,同一部法律第 48 條另外規定,這類人員適用養老年金的時點,要等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的退撫法律與公保法修正通過之後,這個修法到現在還沒有完成。
所以實務上,現職、走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退撫的公務人員和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時從公保領的是一次養老給付,按月領的是退撫的月退休金。
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的一次養老給付請領書也寫明,年金適用對象以外的被保險人退休時「限請領一次養老給付」[7]。
真正適用養老年金的,是以下幾種人(第 16、48 條):
- 私立學校教職員:2014 年 6 月 1 日起適用
- 依所適用的離退法令沒有月退休或優惠存款制度的人員:2015 年起適用
- 2023 年 7 月 1 日以後初任、適用個人專戶制(Defined Contribution)退撫的公務人員和公立學校教職員:他們沒有確定給付的月退休金,公保年金就是第一層的按月收入
所以試算一、二的甲、乙只會拿到一筆,試算三、四的丙、戊則是按月領。

資料來源:《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6、48 條[1];阿爾發投資研究團隊整理。
今年 6 月的 6.46% 調整,也只和已經在領年金的人有關(多數現職公務員看到新聞,其實沒有份)。
一次領還是月領?誰能選、怎麼想
能選的人其實不多。
法律規定,在 2014 年修法施行前(條文寫的是民國 103 年 1 月 14 日)就有公保年資、又符合年金條件的人,才可以在年金和一次給付之間擇一,一經領受就不能變更(第 16 條);只有修法後年資的人,符合年金條件就領年金。
如果你是能選的人,最直接的比法是回本時間(Payback Period)。
以試算三的丙為例,假設他具有 2014 年以前的年資、可以選擇:
- 一次給付:30 × 1.2 = 36 個月,50,000 × 36 = 1,800,000 元
- 年金:每月 19,500 元
- 1,800,000 ÷ 19,500 ≈ 92 個月,大約 7 年 8 個月,也就是丙 60 歲退休,領年金大約要領到 67 歲多,累計金額才會超過一次給付

資料來源:《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6 條[1];作者依法規試算,未計物價調整與一次給付的運用報酬,數值為假設情境。
這個比法沒有算進物價調整、一次給付拿去運用的報酬,以及遺屬能不能接著領遺屬年金(物價調整只會讓年金回本更快一點);每個人的健康、家庭和其他收入不同,結果也會不同。
年金領到死亡當月為止,但如果之後再回到公職重新加保,年金會停止發放(第 22 條);一次給付則是一筆錢,之後怎麼用、能撐多久,要靠自己規劃。
公保這一筆算出來之後,下一步是把它和退撫、自己的存款加在一起,看和想過的退休生活還差多少,退休規劃先算缺口:勞保勞退之外還差多少?有 40、50 歲退休的試算。
離職或轉到民間工作,公保年資會不見嗎?
不會直接消失,年資會保留,差別在什麼時候能請領,要看你怎麼離開。
第一種,依法退休或資遣,或繳費滿 15 年且年滿 55 歲離職,可以當下請領養老給付(第 16 條)。
第二種,條件還不夠就離職退保,例如做了 8 年轉到私人企業,這時公保年資會保留,等到以下任一情形發生再請領:之後在勞保或軍保期間依法退休、開始領國民年金老年給付,或年滿 65 歲(第 26 條)。
第三種,公保和勞保都待過、兩邊年資各自不滿 15 年:2010 年 1 月 1 日以後退保的人,65 歲時可以把勞保年資合併計算,合計滿 15 年就能請領公保年金,不過只按公保那段年資、以基本年金率 0.75% 計給(第 49 條)。
試算五:丁在 2015 年離開公職,公保年資 9 年,退保時平均保俸假設 38,000 元,之後勞保 12 年;65 歲時合計 9 + 12 = 21 年,超過 15 年:
- 公保年金:38,000 × 9 × 0.75% = 2,565 元/月
- 勞保那 12 年依勞保條例另外計算,不會重複算進公保
試算:作者依參考文獻所列法規計算,數值為假設情境。
反方向也一樣。
原本保勞保、後來考上公職改保公保的人,勞保年資會保留,之後依法退休時可以依勞保條例領老年給付(《勞工保險條例》第 76 條)[8]。
還有一個實務上的提醒:離職退保後還沒領公保養老給付、又沒有參加其他社會保險的人,65 歲前可能被納入國民年金保險,要另外繳國保保費;是否納保,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通知為準。
公保和勞保差在哪?
兩者都是社會保險,最大的差別在於保的人不同,算錢的基礎也不同:公保保的是公務人員與公私立學校編制內專任教職員,保費以本俸或年功俸(保俸)計算,一般身分自付 35%;勞保保的是一般受僱勞工等,保費以月投保薪資級距計算,一般身分自付 20%。
兩者都不含醫療,看病由健保負責,也不能同時參加(公保法第 6 條),老年給付的算法各自不同:公保是一次給付每年 1.2 個月、最高 42 個月,或年金每年 0.75%~1.3%,勞保則依勞保條例另訂。
勞保的費率、年金公式和請領年齡,另外整理在勞保是什麼?勞保退休月領怎麼算;兩者逐項比較見勞保與公保差別與比較。
依你的處境,現在可以先查什麼?
先查自己的資料:被保險人可以用自然人憑證登入臺灣銀行的「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 e 系統」(gnweb.bot.com.tw),查加退保紀錄、保險年資、已領紀錄,也可以做給付金額試算;看不懂的地方,問服務單位人事室,或打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 (02)2701-3411。
接著依身分看重點:
- 現職公務員、公立學校老師(確定給付制):公保退休時是一筆一次給付,主要的按月收入來自退撫,規劃時要把這筆一次給付算進去,詳細的退撫規定見公務員退休金有多少和公立學校老師退休金最新規定
- 私立學校教職員:多數人退休走公保年金,另外還有私校退撫儲金,兩者合計受第 17 條上限限制,退休前可以請人事室試算給付率,私校退撫的部分見私校退撫是什麼
- 2023 年 7 月以後初任的公教人員:公保年金加上個人專戶,就是退休時的兩層收入,個人專戶的金額取決於提撥和投資結果,現在就值得了解帳戶怎麼運用
- 準備離職或轉職的人:先確認離職後年資會保留,再記下 65 歲時可以申請的時點;兩邊年資各不滿 15 年的人,記得第 49 條的合併請領
- 能在年金和一次給付之間選擇的人:選了就不能改,先把回本時間、健康和家庭狀況想清楚再決定
稅的部分:公教保險的保險給付依《所得稅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7 款免納所得稅[9],退撫的退職所得則另有規定,見退休金要繳稅嗎。
回到開頭那個問題:公保是退休收入的其中一塊,對多數公務員來說是退休當天的一筆錢,對私校老師和新進公教人員來說是每個月的一部分收入。
真正需要花時間的,是把公保、退撫和自己的存款放在一起看,算出退休後每個月夠不夠用;第一步,就是登入公保 e 系統,把自己的年資和試算金額拿出來。
我的想法
我覺得公教人員保險(公保)是公教人員退休收入裡最穩的一塊,也是最容易被高估的一塊。
穩,是因為它算得出來:年資、保俸、月數,條文寫得清清楚楚。
高估,是因為對大多數現職公務員來說,它只是退休當天入帳的一筆錢。
以試算一的甲為例,126 萬元如果要撐退休後 25 年:1,260,000 ÷ 25 年 ÷ 12 個月 = 4,200 元,一個月大約 4,200 元(還沒扣通膨)。
回到那張債券。
公務員的工作本身已經像一張長天期債券,退撫和公保是這張債券後段的現金流;所以我覺得,公教人員缺的往往不是更多的債券,而是第三支柱(Third Pillar),也就是社會保險和職業退休金之外,自己準備的那一塊。
這也是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的概念:工作收入越像債券,自己的投資組合越有條件承受股票的波動。
我自己的退休準備做法很單純:用低成本的指數化工具做全球股債的資產配置,定期再平衡,長期持有,不猜市場。
至於能在年金和一次給付之間選的人,我覺得年金的價值常被低估:它像一張領到終身、還會隨物價調整的債券,這種東西自己很難在市場上買到(當然,選了就不能改,健康和家庭狀況要一起想)。
公保是一張債券,退休是一整個投資組合。
退休金夠不夠,先看缺口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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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公保一個月扣多少錢?
自付額 = 保俸 × 費率 × 35%,費率依類別從 7.22% 到 16.33%(2025 年 1 月 1 日起),以保俸 40,000 元試算,非年金類每月自付約 1,011 元,參加退撫儲金且無 2023 年 6 月前年資的全額年金類約 2,286 元。
公保養老給付一次可以領幾個月?
每滿一年保險年資給 1.2 個月,最高 42 個月;有辦理優惠存款的人最高 36 個月(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16 條),金額用退休前 10 年的平均保俸計算。
公保年金幾歲可以領?
繳費滿 15 年且 65 歲、滿 20 年且 60 歲,或滿 30 年且 55 歲,三者符合一項即可;年資滿 15 年可提前最多 5 年領,每提前一年減 4%(第 16、18 條)。
公務員領月退休金,還能領公保年金嗎?
目前不能,依公教人員保險法第 48 條,有月退休金或優惠存款制度的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適用養老年金要等退撫法律與公保法修正通過,實務上退休時領一次養老給付。
公保和勞保的年資可以合併嗎?
2010 年 1 月 1 日以後退保、兩邊年資各不滿 15 年但合計滿 15 年的人,65 歲時可以合併計算,請領公保年金,以公保年資和基本年金率 0.75% 計給(第 49 條)。
國民年金和公保可以一起領嗎?
公保被保險人在保期間不能同時參加國保(第 6 條),離職後未領公保養老給付的人,領國保老年給付時,也可以請領保留的公保養老給付(第 26 條)。個人情況請以勞保局與台銀的審定為準。
私立學校老師可以保公保嗎?
私立學校編制內的有給專任教職員要參加公保(第 2 條),保費自付 35%,學校與政府各補助 32.5%,私校教職員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適用養老年金。
參考文獻
- [1] 公教人員保險法(2024年1月3日修正)。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70001
- [2] 中華民國退休基金協會(無日期)。第一層保障-公務人員保險。好命退休聰明理財平台。https://retirego.pension.org.tw/index.php/2022-08-12-04-04-09/2022-09-10-01-34-26/education/education-ins
- [3] 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2025年2月)。保險費計算相關規定。
- [4] 銓敘部(2024年8月30日)。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部退一字第1135730918號〕。
- [5] 考試院(2026年5月21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公告提高105至107及111年度公教人員保險年金給付金額比率 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經濟安全。https://www.exam.gov.tw/News_Content.aspx?n=1&s=50982
- [6] 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2026年6月8日)。公教人員保險年金給付金額自115年6月1日起調高6.46%〔公保現字第11500032231號〕。
- [7] 臺南市政府人事處(2026年6月8日)。公教人員保險一次養老給付請領書。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Download.aspx?nsub=C0A100
- [8] 勞工保險條例(2026年1月21日修正)。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50001
- [9] 所得稅法(2026年9月11日修正)。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0340003
重要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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